中国职教学会华夏基金会项目学校协作会关于联合开展“五优”评比活动的通知
文 件
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华夏字(2014)3号
关于联合开展“五优”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职业学(院)校:
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强化教学常规管理,培养优秀教学人才,提高职教教学质量,华夏基金会项目学校协作会与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联合开展“五优”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华夏基金会项目学(院)校的任课领导和教师
2、内蒙古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的任课教师、领导及各级职业教育研究机构教研员
二、评选比例
1.优质课(示范课、课堂教学能力或基本功大赛课)一、二、三等奖推荐指标控制在本校教师总数的30%以内,其中比例为1:2:3,
2.优秀教案、优秀课题、优秀论文不限篇数和比例,优秀获奖者则给予表彰,同时通过正式书号结集公开发表。此三优评比采取电邮方法,请参赛学校按自评1、2、3等奖的顺序集体电邮HX2014@126.com
3.优秀教师的评比华夏基金会项目学校参见“2014工作要点”。
三、优质课评选办法
1.学校自评:各校要把这次活动作为一次全面检查测评教育教学质量的机遇,领导重视,统筹部署,全面开展。充分调动教师参与的积极性和爱岗敬业的主动性,以此推动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
2.统计申报:各校在评测的基础上按照比例统计电邮上报。
3.评委审核: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采取两种办法进行审核。一是实地到校审核,此办法首先在赤峰市试点,其他盟市学校若欢迎此办法可以申报。二是在各盟市组织或在东西部分片进行。
4.时间自通知之日起各校自行组织,自评结束随即上报,试点地区赤峰市将于六月下旬逐校审核,其他盟市将于九月初开始进行。
四、几点说明
1.其他省市华夏基金会项目学校参照此办法进行。
2.在教育教学中存在重大师德问题者不得参加优质课课评比。
3.专业课老师的比例在优质课评比中不低于60%。
五、组织领导
组 长: 王润拽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职教处处长
副组长: 于文泉 华夏基金会项目学校协作会会长
内蒙古各盟市职教科长
成 员:
王 宏 赤峰市农牧学校校长、华夏基金会项目学校协作会常务副会长
程守军: 华夏基金会项目学校协作会副秘书长
马占全: 赤峰市华夏职业学校校长、华夏基金会项目学校协作会秘书长
附表: 1、优秀教案(课题、论文)推荐花名表
2、优质课推荐花名表
中国职教学会华夏基金会项目学校协作会
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二0一四年五月十二日
附表:
优秀教案、课题、论文推荐花名册
学校(章)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教案、课题、论文名称 |
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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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 质 课 推 荐 表
学校(章) 年 月 日
姓 名 |
性 别 |
课 名 |
等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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