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联合急救培训项目筹划方案
华夏联合急救培训项目筹划方案
意外伤害和突发疾病在我们身边随时发生,因未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导致死亡、残障等也屡见不鲜。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但是,经过急救知识技能培训的民众占总人口的比例目前只达0.58%,而欧洲各国超过20%,香港达17%,世界各国平均达2%。 “华夏基金会及华夏基金会项目学校协作会以提升全民文化素质和教育水平为目标,以发展教育和卫生事业培育人才为宗旨,以无私奉献和广纳善举为己任”,本着为民众生命着想,通过10年的努力实现我国社会大众获得急救知识技能培训的人数达到世界平均水平以上,而开展华夏急救培训服务。
一、指导思想
本着尊重生命,传播人道主义精神,增强广大群众防灾避险意识,普及急救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延长生命时间,提高存活率,降低伤残程度,提倡助己救人,发扬华夏基金会慈善精神。
二、服务宗旨
尊重生命,普及急救,服务大众。
三、筹划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1.组织领导机构:华夏基金会、华夏基金会项目学校协作会。
2.急救培训组织机构:华夏联合急救培训中心。
由华夏基金会项目学校协作会会长、有关副会长、秘书长和承担急救培训中心、分中心职责相关院校的校级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华夏联合急救培训中心将由华夏基金会项目学校协作会会长办公会提名,征求华夏基金会意见后代理开展工作,并于10月15日大理年会通过后正是发文挂牌,各分中心、培训站由相关学校按要求组建上报审批。
职责:(1)负责“华夏联合急救培训项目筹划方案”的制定。
(2)负责培训机构的法律资质认证。
(3)负责培训机构的设置及建设标准的制订。
(4)负责对培训质量及收费等进行统一监督和管理。
(5)负责培训教材的编写和发放。
3.华夏联合急救培训项目总顾问:华夏基金会总干事。
4.华夏急救培训项目指导专家组:聘请国家级急救专家3—5人,负责对急救培训中心、分中心师资进行国家级培训,对培训大纲及华夏《急救手册》的编制进行指导和审定。
5.培训机构设置及层次:组建华夏联合急救培训中心,培训中心下设分中心,分中心下设培训站。
(1)华夏联合急救培训中心:设在华夏基金会项目学校协作会。
职责:①召集5所学校制订培训大纲;②指导郑州卫校牵头编印华夏《急救手册》;③指导、监督5个分中心开展工作;④指导各分中心对师资进行培训、考核、发证。
(2)华夏联合急救培训分中心:分别设在河南省郑州卫生学校、云南省大理卫生学校、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卫生学校、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卫生学校。
职责:①承担华夏《急救手册》相关章节的编写;②对培训站师资进行培训、考核、发证;③指导、监督培训站开展工作;④承担辖区内社会大众培训、考核、发证。
(3)华夏联合急救培训站:分别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级以上城市的医药卫生类院校。
职责:承担对培训辖区内社会大众培训、考核、发证。
培训机构层级关系
6.培训区域划分:
(1)郑州市卫生学校:河南省、安徽省、浙江省、江苏省、山东省、山西省、上海市。
(2)云南省大理卫生学校:云南省、贵州省、广东省、广西自治区、海南省、西藏自治区
(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卫生学校:黑龙江省、辽宁省、吉林省、北京市、天津市。
(4)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卫生学校:内蒙古自治区、新疆自治区、青海省、宁夏自治区、甘肃省、河北省、陕西省。
(5)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重庆市、四川省、湖南省、湖北省、江西省、福建省。
(二)实施策略
按先行试点,积累经验,逐步推广的策略开展培训工作。
1.2015—2017年:由点到面,先易后难,由中心和分中心先启动培训工作,并适时在华夏基金会项目学校的医药类学校中建立培训站,开展培训工作。
2.此期间,在5个试点校(分中心)或地区、省择优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奖励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3.2018年开始,在取得经验后,力争培训分中心扩展到每省1个,鼓励华夏基金会其他项目学校申办建立分中心和培训站。
培训范围:先在华夏基金会项目学校中开展,逐步向各级各类院校、社区、公安消防、警察、旅游、酒店、交通部门、大型商场(超市)拓展,进而向社会大众普及。通过10年的努力,到2025年实现我国社会大众获得急救知识技能培训的人数达到世界平均水平以上。
借鉴内蒙古的经验,与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同步进行,优先在各级各类学校培训与学生活动关系密切的教师,诸如:校医、体育教师、团队干部、舍监老师、班主任等等,进而全员培训。
(三)实施措施
1.编制华夏《急救手册》:由华夏基金会项目学校协作会负责组织编写。编写以河南省郑州市卫生学校牵头,其他四个分中心学校(即:云南省大理卫生学校,黑龙江哈尔滨市卫生学校,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内蒙赤峰卫生学校)参编。手册要求达国际标准,操作规范,突出实用,图文并茂,适于普及。华夏《急救手册》版权归华夏基金会项目学校协作会所有,收益主要用于教材编写、项目师资培训和奖励、以及补充项目协作会行政管理经费不足和华夏慈善项目。
2.师资培训:实行分层次培训
(1)培训中心、分中心师资培训:由华夏基金会筹资对急救培训中心、分中心的师资进行国家级的培训。
(2)培训站师资培训:由华夏联合急救培训中心、分中心对划分区域内培训站的师资进行培训。
3.社会大众培训:由华夏联合急救培训中心、分中心、培训站按《华夏急救手册》进行模块化培训。
4.培训机构建设标准:
(1)师资要求:培训中心应聘请国家及世界级专家对各中心导师进行培训,分中心应有6人及以上、培训站应有3人及以上急救培训教师。
(2)场地标准:各分中心应有200㎡以上的培训场地,培训站应有120㎡以上培训场地,并按建设标准要求建设。
(3)器材标准:各分中心应有10万元以上培训器材设备,并至少配置10具以上心肺复苏模拟人,2套自动除颤器;培训站应有3万元以上培训器材设备,并至少配置4具以上心肺复苏模拟人,1套自动除颤器。且同时配备华夏《急救手册》培训项目所需的器材。
(4)经费保障:培训中心、分中心由华夏基金会按标准要求筹资配置;培训站按标准要求自筹解决。
5.培训收费
培训收费标准由培训中心、分中心及培训站向所属地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申报审批,所收培训费用由培训单位支配。
6.培训合格证
(1)培训考核认证:按华夏《急救手册》操作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合格,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2)证书认证:由华夏基金会项目学校协作会向国家卫生计生委员会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等国家有权部门申请认证。
(3)证书效力:培训合格证具有法律效力,在全国认可。
7.项目宣传:面向社会大众的急救培训是利国利民利己的善举,采取公益广告等多种宣传形式,通过各类主流媒体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引起各级党委政府重视,赢得社会各界的支持,推动社会大众的参与。
华夏基金会项目学校协作会
2015年5月